清廉建管微课堂| 第九期 :《你好,李焕英》里的纪法小知识

来源:运河建管   浏览次数:2642次   2021-03-22



你好,       李焕英

电影《你好,李焕英》是今年春节档最大的热点。影片讲述了贾小玲穿越回母亲年轻时代,传递了浓浓的母女亲情。电影好看,大家有没有发现当中隐藏的纪法知识?今天,就和大家一起分享。

问题①利用职权为子女安排工作是否违纪违法?



《你好,李焕英》中,沈光林的父亲身为胜利化工厂的厂长,在沈光林参加工作时,特意在厂内开设了广播站,并安排沈光林担任站长。当化工厂要在深圳开办事处时,又想安排沈光林去深圳办事处工作——若发生在当下,沈光林的父亲是否违纪违法?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沈光林父亲作为化工厂主要负责人,在沈光林的人事任免过程中未主动申请回避,还利用职权为其谋取重要岗位,踩了纪律的红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在选拔任用、录用、聘用、考核、晋升、评选等干部人事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


问题②签署责任状或免责状能否万事大吉?



贾玲穿越回1981年时,砸中了年轻时的妈妈李焕英,化工厂安全员张江同志待贾玲醒过来后,要求贾玲签署免责状,声明该事故与安全员无关——如今,一些领导干部为了规避责任,让下属签订各类责任状,企图在发生问题时推卸自己的责任,或者在事故发生时,签订免责状,撇清自己职责,这能否使自己免除纪法追究呢?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出现了“滥签”责任状的局面,“层层签字”变成了“层层推责”,无疑也是一种形式主义。一些党员、干部遇事要么层层向上请示,要么层层向下签责任状,就是不去抓落实。秉持“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不因“责任状”或“免责状”就模糊真正的责任界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三)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问题③单位文体活动能否大搞特搞?



影片中,胜利化工厂准备举办一场排球赛,赛前,工厂主任说要“大搞特搞”——而今,各单位可以举行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但是“大搞特搞”是否可行?


工会组织职工举办文体活动本身无可厚非,但若逾越纪律底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特搞”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既挥霍国家资财,又消磨党员干部意志,容易滋生腐败,同时也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突出体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纪法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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